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煙感在積年累月的運行中,探頭的煙霧感應部位都會積聚灰塵,使報警探頭的靈敏度大大降低,根據 標準GB50166-92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》中第4.3.3條的規定,探測器投入運行工作后,應最少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。
為減某大廈消防安全隱患,避免煙感漏報、減少誤報的情況,根據維保計劃對樓內煙感進行統一清洗。
為避免在清洗過程中影響消防系統的使用,維保單位工作人員通過分批的方式對煙感進行清洗,首先攜帶備用煙感替換需要清洗的煙感,再集中清洗完成更換備用煙感,每兩層為一批次,統一拆卸以此方式逐層完成樓內煙感的全部清洗完成。
落實消防安全責任,保障項目平穩運行,通過此次煙感清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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